成都出台规划,“专管”地名
《总规》
1
范围覆盖全市域。
2
确立了全市地名管理的总体原则。
3
分别对地名规划体系、各类地名命名原则规则、历史地名文化保护、主城区地名区块命名指引、其他区(市)县地名规划指引和地名规划实施保障等进行了阐述、说明和图示。
“路”“街”“巷”如何区分?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多不胜数,但不是每一条都可以称之为“路”或“街”。《总规》指出,城市道路通名应以“路”“街”“巷”三类为主,“大道”“大街”为辅。鼓励支路及以下级别路网使用“巷、里”等富于地域特色的道路通名。
主城区道路红线宽度在60米及其以上的主干路,原则上通名宜使用“大道” 和“大街”;
道路红线宽度在60米以下,16米及以上的主干路、次干路,原则上通名宜使用“路”“街”;
道路红线宽度在16米以下的支路,原则上通名主要使用“巷”“里”等。
公园绿地等景区、游览地附近的红线宽度在16米以下的道路,宜以“路”作通名。
轨道交通站点如何起名?
随着轨道交通里程不断延伸,站点名字也随之愈加丰富多元。那么,轨道交通站点应该如何起名?
《总规》提出,城市地铁和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站点的专名,应优先选取历史悠久、指位性强、稳定性高的地名。
一般应以区片、道路、标志性地物或公共设施场所等名称确定,不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名称作专名。
以区片名命名的,原则上应位于该区片核心区域内;
以道路名命名的,一般应使用与轨道交通拟命名站点所在线路横向相交的主要道路名称;
以相近的公共设施名称命名的,主要是大型的公共活动设施或重要公益性设施且原则上需位于车站中心半径600米左右范围内;
两条或两条以上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同一换乘站点应使用同一名称,以先期命名的名称为准;
站点专名的字数一般不宜超过6个。
市域轨道交通快线站点专名宜选取站点所在城镇现行或历史名称专名。如同一城镇有多个站点的,可在增加“东、南、西、北”进行区分。
城市公园如何命名?
随着公园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大小小的城市公园遍布蓉城大地。那么,它们应该如何命名?
《总规》也提出,城市公园的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历史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或根据公园所承担的主要功能命名。
属于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的,应首选其所属区(市)县、镇(街道)或村(社区)、区片等专名派生命名;
属于动物园、植物园的,应根据级别,取其所属区(市)县、镇(街道)或机构等专名派生命名;
历史名园及其他专类公园、游园的专名宜使用当地地名、历史地名及其派生地名,也可使用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和美好愿景的词语命名或根据功能命名。
明确六大保护对象
杜甫草堂、大慈寺、龙潭寺……徜徉在成都街巷,古老地名串起从先秦到当代的历史风物、人物典故。
“成都市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有大量的历史地名。”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历史地名的保护——
《总规》专章对历史地名的保护对象、保护原则、保护措施进行规定,明确行政区(区片)类、山水形胜类、历史建筑类、名胜古迹类、街巷类、文保单位类六大历史地名保护对象,明确主城区范围内历史地名保护的具体名录。
同时,提出通过编制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历史地名相关标识、严格管理历史地名的使用、加强历史地名保护的宣传等措施强化对历史地名的保护,并明确“加强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在用地名的保护,严格控制对其更名”等控制性要求,力求建立历史地名长效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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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琳黎
编辑 蔺虹豆
图片 成都日报资料图 成都地铁
校对 周杨云
审核 庄伟伟 饶竹舟 单正华
监制 吴东伟